F-GAS 法规

简介

2006 年,欧盟决定通过出台第一部 F-GAS 法规来应对气候变化, 这就是法规 (EC) 842/2006(第一部 F-GAS 法规),该法规仅影响该领域的某些行业。这是即将出台的,更积极解决氢氟碳化物 (HFC) 造成的环境问题的第二部 F-GAS 法规的准备步骤。

2014 年底出台的 (EU) 517/2014法规,制定了温室氟化气体 (HFC)的减排规则,其中包括建立HFC限额市场投放。

继一系列旨在解决 HFC 登记注册方面参与规则的实施法规之后(采用 2014 年 5 月 20 日发布的《欧盟议会和理事会指令 (EU) 2015/849》 中的受益所有人定义),新的 F-GAS 法规(第三部 F-GAS 法规)《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条例 (EU) 2024/573》于2024 年 3 月 11 日发布。

该法规以更积极和更严格的方式应对气候变化问题,与之前版本相比,主要变化可总结如下:

  • 新的2030 年减排目标:相较2015 年配额基线减少 89%(原为 79%)。
  • 在配额系统中引入 MDI(定量吸入器)。
  • 引入 3 欧元/吨二氧化碳当量的费用,该费用需在2025 年支付以便能够使用 2026 年配额。
  • 对预充 HFC 的产品和设备实施新禁令。
  • 取消新入市企业向预充 HFC 设备的进口商授权其新入市企业储配配额的可能性。

2021 年,英国脱欧后,建立了两个独立的配额系统:

  • 英国配额系统——涵盖英格兰、苏格兰和威尔士。
  • 欧盟配额系统——涵盖欧盟 27 国 + 北爱尔兰。

The Quota systems: EU and GB

理解这一事件的影响至关重要:英国和北爱尔兰在过渡期结束时已脱离欧盟,但北爱尔兰仍属于欧盟F-GAS法规的管辖范围。
在大不列颠和北爱尔兰之间(反之亦然)运输HFC的公司,应谨慎了解他们需要遵守哪些F-GAS法规。

HFC 逐步淘汰计划

" 第二版《F-Gas法规》对于涉足这些气体交易或依赖这些气体的产品(如空调业务)的行业来说,是一个颠覆性的变革。"

第三版F-Gas法规,(EU)2024/573, 加速了HFC减排,以达到2050欧盟HFC零排放的目标。


法规框架

2024年2月7日颁布的《欧盟议会和理事会法规(EU) 2024/537》,取代了 (EU) No 517/2014法规,成为涵盖欧盟和北爱尔兰配额系统的现行F-GAS法规。 英国(英格兰、苏格兰和威尔士)则仍在其律法中继续保留及沿用(EU) No 517/2014法规的“修订版”。

2024年9月4日颁布的《欧盟实施法规(EU) 2024/2195》,将取代《欧盟实施法规(EU) No 1191/2014》(现行至2024年12月31日)。该法规规定了已投放市场的氢氟碳化合物(HFCs)以及设备中所含HFC的正确报告指南。

2016年6月2日颁布的《欧盟实施法规(EU) 879/2016》,该法规介绍了合规性声明的格式。

2018年12月17日颁布的《欧盟实施决定(EU) 2023/2018》。承认了英国退出欧盟(脱欧)的决定。

2024年9月19日颁布的《欧盟实施法规(EU) 2024/2473》取代《欧盟实施法规(EU) 661/2019》。该法规在欧盟F-GAS门户网站的注册流程中引入了更严格的标准,从而防止相同受益所有人的公司多次申请欧盟配额。以确保配额及许可证系统的有效运行,避免配额系统扭曲及适用法规的滥用。

2021年6月17日颁布的《欧盟实施法规(EU) 980/2021》,该法规对非欧盟企业设置了新的要求:为了能够使用其欧盟配额将 HFC 批量投放到欧盟市场,企业需申请欧盟EORI编号。

2024年2月7日颁布的,于2024年3月11日生效的《欧盟议会和理事会法规(EU) 573.2024》,这是F-GAS法规的第三次修订,进一步加大了与英国 F-GAS法规的差异,但仍使用与之前的欧盟F-GAS法规517/2014相同的标准(经修改)。


受F-GAS法规影响的行业

" 这项法规影响的行业范围非常广泛,但可以分为两个主要类别:"

  • HFC的进口商/生产商
  • 依赖HFC运行设备(预充设备)的进口商/生产商

受影响最严重的行业和产品如下:

  • 汽车
  • 空调
  • 制冷
  • 白色家电(如滚筒干衣机和饮水机)
  • 激光医疗设备
  • 气雾剂
  • 消防设备
  • 太阳能

F-GAS法规概要

" F-GAS法规自2015年1月1日起引入了配额制度。
" 用于批量HFC投放市场的配额每年发布一次,有效期只有一年。"
如果在12月31日未能完全使用,未使用的部分配额将失效。

为了允许新企业进入该行业,年度配额分配如下:

  • 89%分配给现有企业
  • 11%分配给新进入企业

提交下一年度申请的具体时间,由欧盟委员会气候行动总司(DG Clima)在《欧盟官方期刊》上公布。

因此,目前欧盟和英国 F-GAS 门户网站上有两种类型的企业:

  • 现有企业: 这些公司自2009年起就按第一版F-GAS法规报告其活动。基于它们在2009年至2012年之间的平均活动水平,这些公司建立了参考值,并从而确保每年获得89%配额中的份额。
  • 新进企业: 这些公司没有参考值。与现有企业相比,企业活动有更多限制。

企业的参考值:是指自2015年以来公司在市场上投放HFC的平均值。
每三年重新计算一次该参考值,以确保每年欧盟配额的公平分配。

F-Gas 报告: 每个在市场上投放 HFC 的企业都有义务在次年 3 月 31 日之前报告其上一年的活动。

" 如果这种活动超过了一定的阈值,那么就需遵循F-Gas审计的法定要求。

以下是需要进行独立验证的阈值:

  • 散装HFC:年市场投放量达到10,000吨CO2eq以上
  • 设备中预充装的HFC:年市场投放量达到100吨CO2eq以上
  • 设备中预充装的HFC:年市场投放量达到100吨CO2eq以上

配额类型

配额类型有三种:

  • 散装气体进口配额 -> 由欧盟委员会每年发布,分配给现有企业和新进入企业。
    此类配额可用于:
    • 进口气体
    • 转让给其他企业用于进口气体
    • 授权给其他企业用于进口预充HFC设备
  • 预充HFC设备进口配额授权
    此类配额可委托给其他企业用于进口预充HFC设备。
  • 预充HFC设备进口配额的委托
    必须且只能由受益方使用

罚款

F-GAS 法规第三版(EU)2024、573,第 31 条规定,对进口超出其可用配额的行为处以配额罚款,并要求成员国施以重罚。
配额罚款:超出其可用配额的CO2eq吨数的200%,具体如下示例:

示例 CO2eq吨数
年度配额 10,000
进口量 11,000
超出配额量 1,000
罚款 2,000

GWP 换算器

HFC 业务涉及配额的使用
拥有足够的配额来满足您的进口需求非常重要。

  • 该法规使用 CO2eq 吨(温室气体对环境的影响)作为计量单位。
  • 根据法规 (EU) 2024/573 附件表 I, II, 和 III,每种制冷剂均根据其 GWP(全球变暖潜能值)转换为 CO2eq 吨。
  • GWP值越高,制冷剂对环境的影响就越大。
物质 GWP (1)
工业名称 化学名称
通用名称)
化学式
Section 1: Hydrofluorocarbons (HFCs)
HFC-23 trifluoromethane
(fluoroform)
CHF3 14 800
HFC-32 difluoromethane CH2F2 675
HFC-41 fluoromethane
(methyl fluoride)
CH3F 92
HFC-125 pentafluoroethane CHF2CF3 3 500
HFC-134 1,1,2,2-
tetrafluoroethane
CHF2CHF2 1 100

下方的 GWP 换算器可用于检查气体所需的 CO2eq 吨数。

选择地区:
选择制冷剂类型:
全球变暖潜能值 (GWP)
-
充注量 (kg):
充注量(tCO2eq):
- tCO2eq

特殊混合物

选择用于特殊混合物的物质。
如有非 HFC 物质,只需添加一行并标注为“非 HFC”。
列表完成后,点击“确认”。
列出混合物中包含的所有物质。物质种类数量不受限制。

1
2

Scroll the bar to enter the correct percentage for each substance in the blend.

  • Confirm to calculate the GWP
  • Return to add/change the list of substances

Enter the weight of the blend in kilograms:

Global Warming Potential (GWP)
Charge (kg):
Charge in tCO2eq:
4,470.00 tCO2eq.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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